福建省放心茶运营服务规则
(试 行)
一、福建省放心茶基地运营服务规则
(一)福建省放心茶基地条件
1、有独立的茶叶加工生产厂、营业手续,生产许可证、商品条形码、原产地保护标志等证件,有效法律文件手续齐全。
2、必须拥有自己的茶园。生产加工厂不得收购不是自有茶园的茶青。
3、自有茶园的土壤需经重金属检验合格。检测土壤的取样工作须由放心茶运营服务中心派员到现场取样。
4、入选的茶叶品种需经过产品质量、物理、农药残留检验。检验机构必须有省一级检验资质。
5、放心茶基地必须由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二)福建省放心茶基地运营服务规则
1、放心茶基地生产加工的产品,必须符合福建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制定的《“放心茶”公共品牌评定标准(试行)》。产品包装必须按照福建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规定的统一款式集中到“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包装。
2、产品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和市场指导价相结合”的原则。
3、发往放心茶特约经销店的产品允许使用国家注册放心茶商标,放心茶基地的其他产品不得私自使用放心茶商标发往茶叶经销单位或其他消费消费终端。
4、发往放心茶特许经销店的产品统一由省商业联合会“商情物流服务中心”运送到福建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由管理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到“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销售。
二、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和 “特许经营专柜” 准入规则
(一)福建省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和“特许经营专柜”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有独立稳定的茶叶经营场场所,有效营业证照齐全。
2、自觉严格遵守“放心茶”市场经营规则。
3、经营的所有茶叶品种都必须是放心茶。
4、福建省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和“特许经营专柜”必须由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二)福建省放心茶“特许经销的单位”和“特许经营专柜”经营规则
1、不得经营不符合放心茶标准的其他产品。
2、经营的茶业价格遵循“随行就市和市场指导价相结合”的原则,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所有放心茶都必须由放心茶管理运营中心统一配送。
三、 “放心茶”的包装
所有放心茶的包装必须由“福建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印制,统一登记使用。对确认的茶叶品种实行内外统一包装。
四、“放心茶”的采购与物流
1、福建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的“放心茶”,必须由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审核确认的省放心茶基地提供。
2、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不得自行向基地以外的茶业生产场(厂)采购其他茶产品。
3、各地“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需在原经销店内明显位置设置(可设多个)“放心茶特许经营专柜”。
4、所有“放心茶”的物流,由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商情物流服务中心”统一发运。
五、“放心茶”的生产监督与质量审评
1、省“放心茶”基地不得将不是“放心茶”的茶产品以“放心茶”名义进行市场宣传和销售。已被列入“放心茶”的茶产品必须由省“放心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包装、配送和销售。
2、各地 “放心茶”特许经销单位“特许经营专柜”经销商,严禁经销非放心茶基地的产品。该经销店的其他茶产品不得冒充“放心茶”进行宣传和销售。
3、福建省商业联合会成立放心茶专家评审监督小组,会同省食药局及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所有 “放心茶”的质量评审、市场运营监督检查。负责 “放心茶”基地的考察和选择、茶园土壤监测、茶园日常管理、农药使用管理、毛茶生产、茶叶加工及包装、商品茶仓储及物流运输等工作。对进入市场的茶叶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对质量问题的茶叶进行审评、鉴别、责任认定,责任追诉等工作。
福建省倡导放心茶品牌工作小组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